第27期(总第196期)(7月18日—7月24日)
2022-07-25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印发。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规程》是我国首个“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行业标准,是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通则。《规程》围绕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生命周期“1+N”标准体系构建,旨在推动多类生态系统或多个自然生态要素的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规程》发布将有利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为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健康发展。编制程序主要包括基础调查、分析评价、工程规划布局、方案编制、协调论证等五大环节,其中公众参与环节贯穿始终。
《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2022年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关中平原城市群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的发展目标。《方案》谋划六大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城市群空间发展格局,落实构建“一圈一轴三带”总体格局的要求,依托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增强轴带上节点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群空间发展凝聚力。二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聚焦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高质量建成运输大通道,促进多种交通方式衔接融合,优化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三是推动产业和创新协同发展,聚焦推动创新优势加速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全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四是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秦岭保护,强化省际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五是共同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聚焦提升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撑服务能力,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六是推进公共服务开放共享,聚焦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2022年7月20日,《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突出差异性、突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突出共享性四项工作要求,提出2022年,立足县、乡、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创建100个左右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10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村。《通知》明确东部地区在巩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的同时,聚焦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质量,着力提升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中部地区在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同时,聚焦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西部地区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聚焦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增强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根、以人为本、融合发展、规范有序”五项基本原则。《意见》指出,乡村民宿是指利用乡村民居等相关资源,主人参与经营服务,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是带动乡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平衡态势更为明显,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2022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优化服务衔接,完善支持政策,多渠道引才育才,强化服务监管等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服务为支撑,推动医养有机衔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加强对各地破除医养结合难点堵点问题的督促指导。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云计算白皮书(2022年)》发布。2022年7月21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联合主办的“2022 可信云大会”在京召开。大会上,中国信通院正式发布《云计算白皮书(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聚焦“新经济,上云用云新周期”,重点围绕技术、模式、应用、安全、管理等云计算领域热点话题以及云计算的发展趋势进行深入探讨。《白皮书》指出,作为数字经济的重点产业,云计算将为各领域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云原生架构、云优化治理、云安全建设、云上系统稳定性、算力服务技术体系等数字时代下的新技术和新理念,将为云计算产业增添更多新的内涵。立足当下展望未来,云计算还将裂变出无限的机会和可能,带着人们在探索的路上发现更多未知的精彩。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022年7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7月20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研究制定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运营”模式推动电化学储能建设,开工建设吉瓦级源网共建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力争年内建成50万千瓦。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扩大储能等电力品种参与市场交易,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营造反映实时供需关系的电力市场环境,充分体现储能消纳新能源、延缓输配电投资、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等多元应用价值。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完成贵南哇让、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力争年内核准。推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落地。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压缩空气、新能源制氢用氢、储热发电等10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健全储能实证试验创新平台。持续推动多能互补绿色储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获得国家批复。开展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不同储能方式及系统集成的户外实证研究,争取试点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开展大规模新能源并网电站储能虚拟同步发电机技术研究,年内完成储能虚拟同步机原理及控制策源研究,实现新能源场站大规模推广。
《天津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规定》印发。 2022年7月20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提出了四大支持举措和全流程管理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支持政策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加强整体规划引导,新增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产业园区,促进产业效应聚集和加速产业链形成。按照市工业布局规划,产业园区内应当规划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内,除其他商务用地外的产业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70%,守住制造业用地底线。加速产城融合,鼓励将产业园区内各产业项目的配套集中起来建设,形成产业园区的“生活圈”。支持新型产业用地,服务新动能引育。在土地利用支持政策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加强项目遴选,合理利用土地,对于需分期建设的产业项目,首期建成后方可供应二期土地。延期缴纳出让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于符合国家及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在不动产登记前缴清。开展全流程监管,严惩用地违约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谋划、科学规划、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围绕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盘活城镇存量用地、创新园区用地模式、转变土地出让方式、提升低效用地价值、强化地价调控作用、抓好土地资源储备等8个方面,提出17项重点措施,并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支撑、宣传引导等方面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探索土地资源价值化的有效路径。《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突出详细规划约束与管控,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加大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区内交易,创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方式,进一步显化土地资产价值;要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促进土地高效利用;要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提升园区产出效益;要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进一步增加土地资源收益;要发挥好未利用地资源优势,推动工矿用地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低效用地价值;要适时调整更新基准地价,差异化调控土地价格,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价值;要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构建土地储备机构和信息平台,进一步夯实价值转化基础。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