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总第244期)(7月17日—7月23日)
2023-07-24
《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发布。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存量采矿用地,是指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和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当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企业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当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包括复垦修复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复垦修复前存量采矿用地核实,复垦修复后地类、面积和质量核定和复垦修复验收后土地跟踪管理四部分内容。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工作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县初验、省级终验的程序开展。涉及新增耕地拟用于占补平衡的,按照补充耕地验收有关要求同步开展补充耕地验收。
《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构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一廊引领、七区联动、八带支撑”总体空间布局,分类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4类重点功能区;并提出了全面推进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黄河文化研究发掘、提升环境配套服务设施、促进黄河文化旅游融合、加强数字黄河智慧展现五大重点任务。《规划》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传承,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严格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文化引领,彰显特色,深入挖掘黄河文化丰富内涵和历史意义,全面阐释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域广泛性和文化多样性、资源差异性,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创新,兼顾历史与现实,打造民族性世界性兼容的文化名片。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2年出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以来,全国33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共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800多家。《试行办法》发布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基础发生较大变化。《试行办法》中部分认定标准已不再适应当前情况,为此工信部修订出台了《管理办法》。修订主要围绕适当调整内容框架、完善认定标准、优化工作程序、增加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内容四个方面进行,修订后《管理办法》包含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培育与管理、附则共四章十三条内容。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提出,要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印发。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通知》要求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一老一小”等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通知》还要求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明确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加强相关工作和计划统筹衔接, 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上报改造计划,市、县自下而上研究提出本地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
《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2023年7月1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已经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已超过2年又确需继续使用的,在不改变用地位置、不扩大用地规模的条件下,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继续使用,但总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批准继续使用的临时用地信息应通过系统填报并予标注。对于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地类的临时用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在不改变用途和范围的前提下,经临时用地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确定给其他建设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但必须确保土地复垦义务履行到位。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近日,甘肃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甘肃省今后一个时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落实举措和协调推进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1.34%,到203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5.14%。《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采取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多沙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改革;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构建更为完备的监测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
(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工信部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住建部官网,水利部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