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总第248期)(8月14日—8月20日)
2023-08-21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发布。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意见》要求,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要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
《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印发。2023年8月15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强化乡村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运营标准体系,开展乡村消防车通道、应急车道等标准研制。研究制定村庄改造技术路线导则,推动改造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水库、堤防、河道、渔港、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标准研制,开展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等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制修订,提升农村公共安全水平。
《地籍调查规程》发布。日前,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牵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开发布,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规程》明确规定了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成果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覆盖全部不动产类型,适用于土地、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工作。《规程》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通则、地籍总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等8章内容和1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涵盖所有不动产类型的地籍调查指标体系;严格规范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分类厘清面向不同情形的权属调查方法;建立兼顾权益保护和经济技术等因素的不动产测绘技术体系;统一规定多要素的地籍调查成果内容;明确以“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为质量目标的地籍调查成果要求;提出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建设规定。
《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印发。2023年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的主要目标。《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重点任务,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等工作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县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2023年)》发布。2023年8月15日,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组织编撰的《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2023年)》(以下简称《蓝皮书》)首次与社会公众见面。这是我国首部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系统总结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历程、方法、成果和实践案例,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思路和建议。《蓝皮书》显示,全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合计约319万平方公里,涵盖我国全部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蓝皮书》首次系统总结了我国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历程、方法、成果和实践案例,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思路和建议,向全世界展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实践。
《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和用能结构调整,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一是要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二是要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落实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水平。三是加快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规范化管理,提高绿色建筑低碳水平。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五是强化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加强建筑用能监测与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用能效率。六是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实施建筑用能电气化工程,发展新型建筑电力系统。七是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八是推进绿色县城和乡村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县城,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原则同意《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规划》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强与港澳地区布局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规划》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筑牢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将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打造陆海联动、双向开放的门户枢纽。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发布。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2019年版镇村布局规划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本版指南在总体延续上版指南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形势变化,进一步明确了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村庄分类、成果汇交和动态更新等要求,重点强调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最新政策要求,加强县域统筹谋划。深化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启示,进一步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通过逐步稳定村庄分类布局,引导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二是强调规划政策属性,细化村庄分类要求。通过细化各类自然村庄的分类和发展引导要求,推动乡村建设更高质量、农民建房更加合理、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更加集约高效,并进一步强调把规划发展村庄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持对象。三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持续优化乡村布局。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调整机制,允许各地以年度为单位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并明确了相关调整原则。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生态环境部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湖北省住建厅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