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期(总第252期)(9月11日—9月17日)
2023-09-18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支持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区率先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一是要通过畅通台胞往来通道、促进台生来闽求学研习、鼓励台胞来闽就业、扩大台胞社会参与、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完善涉台司法服务等措施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二是要通过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深化产业合作、促进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等措施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三是要通过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州与马祖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推进福建其他地区开展融合实践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四是要通过扩大社会人文交流合作、鼓励青少年交流交往、促进文化领域融合发展等措施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
《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2023年9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试点城市要通过探索创新,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通知》提出,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区域,合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单元。探索编制空间单元内实施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土地使用、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规模指标等要求,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发布。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着力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建设高质量的公路工程通用标准,加强与综合交通设施标准统筹协调,加大标准对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支撑和有效供给,推进工程管理标准化现代化,完善可持续公路养护标准,加强公路运营标准制定,严格规范路政管理标准。要着力加强公路工程标准管理,加强标准的编制管理,加强标准的使用管理。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审议并原则通过。近日,生态环境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审议并原则通过。《管理办法》是规定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基本框架的统领性文件,对于市场启动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还提到,要妥善做好项目方法学发布工作,先行择优发布一批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项目方法学,在市场实现稳起步、稳运行后,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强化市场功能。要加快推进注册登记机构组建,建设和运行好注册登记系统。
《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发布。近日,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收录了六个领域85项技术,其中水污染治理领域18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15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领域23项,土壤及生态修复领域10项,环境监测监控领域6项,节能减排与低碳领域13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包括工业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回收、移动源污染控制等。
全国首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泰州市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以及宿迁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六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是全国首批由省政府正式批准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指出,六县(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根据规划,兴化市将着力建成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苏中地区重要工贸城市、里下河田园水乡旅游城市;靖江市将着力建成苏中智能制造基地、滨江宜居港口城市;泰兴市将着力建成扬子江畔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中轴跨江融合节点、沿江美丽宜居城市;沭阳县将着力建成中国花木之都、江淮生态经济区重要支点城市;泗阳县将着力建成江淮生态经济区新兴增长极、大运河畔美丽生态宜居城市;泗洪县将着力建成江淮生态经济区批复要求,六县(市)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绿色创新实践基地、洪泽湖畔湿地生态旅游城市。批复明确,六县(市)将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河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印发。近日,《河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旨在通过加强评价考核,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办法》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衡量所有者职责履行和资产变动情况为重点,以结果运用为导向,充分体现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差异、属性差异和区域差异。评价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年度评价体系和任期考核体系相结合的“1﹢1”评价体系。《办法》在3个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一是在考核评价内容方面,明确了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流程、考核结果运用和监督等。二是在考核评价标准方面,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评价方法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具有可获取性。三是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突出自然资源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以及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的衔接,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实现。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交通运输部官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