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ning Information

规划资讯

第14期(总第280期) (4月29日—5月12日)

2024-05-13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立法计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一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列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招标投标法修正草案,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二是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列明统计法修正草案,修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三是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列明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四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列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等;五是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列明国家公园法草案,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六是围绕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列明监狱法修订草案,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七是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列明仲裁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等。同时,《国务院立法计划》还对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安全急需、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的立法项目作了概括性安排。

《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发布。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主,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通知》提出,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发挥地质调查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先导性作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示地质灾害风险区,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城市日常地质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严格落实城市工程建设地质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强化对城市地热、地下水等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地质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城市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标准。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发布。近日,由国务院普查办会同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组织编制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发布。本次普查开展了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草原火灾6大类23种灾害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4级的评估与区划成果。完成了国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地市级行政区、2846个县级行政区的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涵盖危险性评估成果、风险评估。公报明确全国2846个县划分为4个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类型。

《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发布。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通知》提出,从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从支持范围具体来看,重点支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以及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范围内的国家公路和国家高等级航道,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通知》提出,将围绕公共服务升级,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将围绕协同创新发展,实施车路云一体化和船岸云一体化试点。在重点路段合理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出行引导、事件预警、协同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等多样化场景应用。此外,还将健全公路水路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机制。

《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3)》发布。2024年4月26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联合编写的《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在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上发布,这是该系列报告的第11期。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产业创新绩效、科技创新生态、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国际拓展和创新驱动发展”5大方面、25个二级指标构成。《报告》主要分为七大章节:第一章展示了国家高新区2022年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主要表现;第二章总结了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总指数表现以及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国家高新区指数表现;第三章到第七章则从5个分指数角度,对国家高新区产业创新绩效、科技创新生态、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国际拓展、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指数表现进行了深入分析。

《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近日,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提到,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打造“4+N”网络消费矩阵,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丝路云品电商节”4个全国性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配套活动。《行动计划》开展5项重点行动、共20条具体举措。一是开展“数商强基”行动,提出培育创新主体、构建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强化智力支撑、推动规范发展5项举措,持续夯实数字商务发展基础。二是开展“数商扩消”行动,提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激发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5项举措,更好激发数字消费活力。三是开展“数商兴贸”行动,提出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大力发展数字贸易4项举措,加快培育对外贸易新优势。四是开展“数商兴产”行动,提出建强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数字领域吸引外资环境、扩大数字领域对外投资合作3项举措,推动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五是开展“数商开放”行动,提出拓展“丝路电商”合作空间、开展数字规则先行先试、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3项举措,不断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近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从8方面提出40条主要任务和措施,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乌鲁木齐揭牌成立,成为我国第22个也是西北沿边地区设立的首个自贸试验区。新疆自贸试验区涵盖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各地区依托区位优势,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乌鲁木齐片区实施范围为134.6平方公里,其中,经开区块44.6平方公里、高新区块13.59平方公里、甘泉堡区块41.37平方公里、米东区块2.94平方公里、水磨沟区块1.3平方公里、十二师开发区区块30.8平方公里。乌鲁木齐片区将依托陆港空港联动发展区位优势,加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推动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13个产业,打造与中亚等周边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方案》明确,在打造开放型特色产业体系方面,乌鲁木齐片区提出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提升纺织品向西出口能级、创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7大任务。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