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总第180期)(3月21日—3月27日)
2022-03-27
《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3月2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技术队伍并联合有关技术单位加强本地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地面核查验证,有条件的省份要积极组建省级综合遥感识别核心技术团队。加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重点区域1:1万调查工作,对调查发现并经核实确认的重要隐患要及时纳入防治体系。对纳入项目储备库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须在入库前完成可行性论证和勘查工作。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加强气候变化形势下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
《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2022年3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收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材料后,即转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经部内会审司局审查无意见的,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有意见的,出具《补正告知书》。申请人30日内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无意见,或者审查有意见且再次按期提交补正材料的,亦可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按照用地预审权限不应由自然资源部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不需要办理用地预审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项目建设依据不充分,或者申报材料存在明显文字、数据、逻辑等错误的,将予以退回,让其更正后重新报送。根据《通知》要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将做好组织部内会审司局审查和提请部用地会审会审议的各项工作。 对司局会审无意见且经会审会审议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对司局会审仍有意见或会审会审议未通过的项目,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采用线下方式办理的涉密项目用地预审,受理和审查流程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发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填补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空白,是我国国家层面科技伦理治理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坚定决心。《意见》确立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思想,也提出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五项基本要求,即: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开展科技活动应当遵循的五项科技伦理原则——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彰显了中国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立场和态度。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印发。2022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 2025 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居于世界前列。《意见》提出,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按人口要素统筹资源布局,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县城城镇化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身设施。老城区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鼓励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增加开敞式健身设施。新建城区要结合城市留白增绿,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绿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印发。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即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市场主导,有序发展;立足安全,规范管理。《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电化学储能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的发展目标。《方案》提出如下重点措施,一是强化技术攻关,构建新型储能创新体系,二是积极试点示范,稳妥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化进程,三是推动规模化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五是做好政策保障,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六是、推进国际合作,提升新型储能竞争优势。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印发。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等发展目标。《规划》部署六大重点任务,一是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二是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三是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加强区域能源供需衔接,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变革,促进乡村振兴。四是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五是增强能源治理效能,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六是构建开放共赢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印发。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即创新引领,自立自强;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慎应用,示范先行。《规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到2035年,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等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以下重点任务:一是系统构建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二是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三是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加快探索形成有效的氢能产业发展的商业化路径。四是加快完善氢能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保障氢能产业创新可持续发展。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2022年3月2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发展质量、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意见》提出了八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三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四是提升建筑品质,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六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七是转变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八是转变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中国政府网,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等)